信息來源: 發布日期:2013-09-26 00:00:00 點擊量:2120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等相關規定,現將宏威(連云港)精細化學品有限公司環氧基精細化學品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信息予以公告。
1、項目情況簡述
宏威(連云港)精細化學品有限公司由盛虹石化(連云港)有限公司和華信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合資建立,投資60356.51萬元,依托盛虹集團下屬江蘇斯爾邦石化的醇基多聯產項目生產環氧乙烷等原料優勢和公用工程條件,在徐圩新區建設環氧基精細化工項目。項目建設內容包括: 15萬t/a乙醇胺和6萬t/a非離子表面活性劑裝置,輔助設施包括成品罐區、汽車裝車棧臺和配電室等。
2、項目建設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預防和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與措施:
大氣環境:本項目有組織排放的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廢氣,包括氨、環氧乙烷和環氧丙烷。乙醇胺項目氨廢氣經高壓吸收塔和放空洗滌塔洗滌后,尾氣接入斯爾邦石化廠區廢氣總管,去斯爾邦火炬燃燒處理;環氧乙烷和環氧丙烷廢氣采用水洗滌處理達標后通過排氣筒高空排放,對環境影響很小。無組織排放主要是物料在裝料、卸料、貯存、回收時,揮發性物料向大氣環境的泄漏或揮發,亦包括各個裝置的閥門、管線、泵等在運行中因跑、冒、滴、漏等逸散到大氣中的廢氣。通過設無組織廢氣放空洗滌塔、經常檢查、檢修保持裝置氣密性良好、主控裝置采用DCS控制系統、合理布置廠區裝置、加強廠區綠化等措施,可有效地減少貯存和生產過程中無組織氣體的排放,將污染物的無組織排放量控制到較低的水平。經影響分析,本項目有組織及無組織排放的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當地的大氣環境質量現狀;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敏感目標存在。
地表水環境: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是工藝廢水、設備清洗水、地面沖洗水、真空系統廢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收集經虹港石化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接管標準后,送徐圩新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尾水最終經埒子口排放入海。
聲環境:項目噪聲主要來自風機、循環水泵和其他泵類等設備噪聲。首先選用產噪小的設備,合理布局;其次在聲傳播途徑上采用消聲、隔聲、減振及加強綠化等措施。經影響分析,項目生產中產生的設備噪聲經相應隔聲、衰減后,廠界噪聲可滿足相應噪聲標準。
固廢(液):主要為乙二醇/丙二醇溶液、廢包裝袋(桶)及生活垃圾等,其中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尾氣處理裝置回收的乙二醇/丙二醇溶液,去斯爾邦乙二醇裝置回收利用,廢包裝袋(桶)由原料供應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最終外排量為0。因此,本項目固廢(液)對周圍環境基本無影響。
3、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本項目符合當前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符合園區規劃要求,廠址選擇合理;符合清潔生產及循環經濟要求;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能維持當地環境質量,符合環境功能要求;污染物排放總量能夠得到平衡;在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減緩措施后,環境風險是可接受的。因此,在企業嚴格落實環保“三同時”措施后,本項目的建設從環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4、征求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的范圍以可能受到建設項目影響的徐圩鎮、東徐圩村及園區周邊的居民區,以及區域內的開發區管委會、虹港石化廠區等其它企事業單位職工等。
公眾可以就本項目在建設及生產過程中,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主要可關注如下一些問題:項目的建設對區域環境的影響如何、對居民的生活影響如何;是否同意項目的建設;對項目建設的意見及建議等。
5、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文件簡本的方式和場所:
公眾查閱報告書簡本,請至徐圩新區管委會處查閱。如需要索取相關補充信息,請與環評單位聯系。
6、征詢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次公眾意見征詢將采取填寫調查表及隨機走訪相結合的方式。另外還可直接拔打建設單位(0518-81885385)或環評單位的電話(0518-85520105)進行聯系。
7、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信息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止。
宏威(連云港)精細化學品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