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發布日期:2020-06-15 00:00:00 點擊量:7044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文件及東港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應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安裝或使用監測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環境監測、計量認證規定和技術規范,保障數據合法有效,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妥善保存原始記錄,建立準確完整的環境管理臺賬,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應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
為落實相關文件要求,東港污水處理廠按照國家及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環境監測技術規范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編制企業污染源自行監測方案,并嚴格按照監測方案進行檢測,現對2020年1月-4月檢測報告公開公示,以掌握企業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對周邊環境質量的影響等情況。